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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川交易平台规则格式条款修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4 17:38:54

内容概要:关于海川交易平台规则格式条款修改的公告


1、【卖家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 5.3 

5.3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2、【卖家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 5.4 

5.4本交易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删除)

 

3、【海川平台寄售卖家管理细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

卖家明确同意积微物联有权根据其在海川平台中的操作就其在海川平台的账户进行资金扣划和归集,以及有权根据其在海川平台中的操作,协助处分和交付商品。(删除

 

4、【海川平台寄售卖家管理细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十九条】

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APP推送、海川平台即时通讯工具方式进行通知,送达时间以相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推送或通讯内容在海川方系统中记载的发出后到达用户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内容调整)

 

5、【海川平台寄售卖家管理细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二十三条】

本规则应以字面意思进行解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不利于起草方的解释排除歧义的原则在解释本规则时不被采用。(删除

 

6、【撮合卖家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海川平台有权在卖家在通过海川平台产生的任何一笔或多笔收益或卖家在海川平台的账户余额中抵扣该等损失,如该等抵扣不足以弥补海川平台损失的,海川平台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卖家追偿。(删除

 

7、【撮合卖家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十一条】

买家对购物车内拟采购商品的全部信息确认无误后,可以在可交易期间内将购物车中的商品生成订单,提交订单成功后,买家和卖家之间的商品买卖合同成立。(内容调整)

 

8、【撮合卖家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二十一条】

海川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传真、APP推送、海川平台即时通讯工具的方式向用户在海川平台注册时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手机号码、传真号进行通知。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APP推送、海川平台即时通讯工具方式进行通知,送达时间以相关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推送或通讯内容在海川系统中记载的发出后到达用户接收系统时间为准。(内容调整)

 

 

9、【撮合卖家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二十四条】

本规则应以字面意思进行解释。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以不利于起草方的解释排除歧义的原则在解释本规则时不被采用。(删除

 

10、【海川平台特价专区挂牌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二章】

买家理解并同意,如买家存在使用外挂软件、多个关联公司同时抢购、串标或其他海川平台依其自由裁量合理认为属于违反公平竞争以及破坏海川平台管理秩序的行为,海川平台有权对买家进行处罚,处罚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购买权限、冻结账号等。如造成海川平台损失的,海川平台有权在买家在通过海川平台产生的任何一笔或多笔收益或买家在海川平台的账户余额中抵扣该等损失,如该等抵扣不足以弥补海川平台损失的,海川平台有权就不足部分继续向买家追偿。(删除

 

 

11、【海川平台特价专区挂牌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六章】

非计划现货产品均不处理质量异议问题(删除,并在在产品展示位置提醒用户详细了解产品信息

 

 

12、【海川平台特价专区挂牌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七章】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13、【海川平台特价专区挂牌交易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七章】

本交易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删除

 

14、【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一条】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删除)

 

15、【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三条】

川平台在消费者违规或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合理、正当、必要独自决定暂停服务。(内容调整)

 

16、【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七条】

黑客、病毒或您的保管疏忽等非海川平台原因导致账号遭他人非法使用的,依法处理。*内容调整

 

17、【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八条】

由于网站货物信息数量庞大,虽然海川平台会尽最大努力保证您所浏览商品信息的准确性,但由于网络及电脑终端兼容性等客观原因存在,网站网页显示的信息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或差错,对此情形请您知悉并理解。(内容调整)

 

18、【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十一条】

除非另有明确的书面说明,海川平台不对网站上的信息、资料、货物和服务作任何形式的、明示或默示的声明或担保。(删除

 

19、【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十二条】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20、【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十三条】

同时,海川平台将运用相关安全技术确保我们掌握的信息不丢失、不被滥用和变造。但请注意,尽管海川平台将竭尽全力保护您的账号及信息安全,但在互联网情况下不存在绝对安全的保障措施,请知晓。(内容调整)

 

21、【海川产业互联网平台用户协议】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适用之有效法律(但不包括其冲突法规则)。如缔约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海川平台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该条款进行加黑加粗,履行平台运营方的提示说明义务,显著明示

 

22、【海川平台隐私权政策】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三(一)3

与我们的附属公司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可能会与海川平台的附属公司共享。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附属公司也受本隐私政策中所申明目的的约束。附属公司如要改变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我们将再次征求您的授权同意。(删除

 

23、【海川平台隐私权政策】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三(一)4

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仅为实现海川平台提供服务的目的,我们的某些服务将由授权合作伙伴提供。我们可能会与授权合作伙伴共享您的某些个人信息,以提供更好的客户服务和用户体验。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必要、特定、明确的目的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共享提供服务所必要的个人信息。我们的授权合作伙伴无权将共享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其他用途。(删除该条,若需共享信息,以单独弹窗的方式,明确共享主体、共享用途等详细内容并经用户授权同意后方可提供

 

24、【整包竞拍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9.3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25、【整包竞拍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9.4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删除

 

26、【整包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7.3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27、【整包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7.4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 (删除

 

28、【单卷竞拍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9.3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29、【单卷竞拍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9.4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删除

 

30、【单卷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7.3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31、【单卷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7.4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删除

 

32、【化工产品网络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3.1.2

平台对卖家的入驻资质、竞卖资质、竞品、交易或卖家自行上传的其他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不承担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担保等责任,卖家与买家之间就拍品竞卖、交易的参与方,因卖家的行为导致的任何投诉、纠纷、争议、赔偿等卖家应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删除

 

33、【化工产品网络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8.2

平台可能根据法律法规及服务变化进行本规则调整,调整前将在平台进行公示十日,请您注意查阅,您可通过公示的联系方式与平台联系;公示期满您未表达意见或者表达意见平台进行回复后,您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调整后的规则对您有约束力。(内容调整)

 

34、【化工产品网络竞价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8.3

本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删除

 

35、【废钢竞卖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15.9

平台仅提供平台展示功能所载之服务,除此以外的其他事项与平台无关,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删除

 

36、【废钢竞卖规则】已经修订,修订的条款为【15.11

本规则由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本交易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成都积微物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删除

 

以上规则公示期10天,若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400-101-8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