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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能预售交易规则

攀钢集团产能预售交易细则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集团)授权其全资子公司-成都西部物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物联)开展运作产能预售业务(开展产能预售业务的钢厂包括成都板材基地、攀枝花钢钒基地、西昌钢钒基地等)。本《攀钢集团产能预售交易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是您在成都积微物联电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微电商)运营的积微海川钢铁平台(gt.jwell56.com)参与前述产能预售业务所订立的契约。请您仔细阅读本细则,对于细则中以加粗字体显示的内容,您应重点阅读。您点击同意按钮后,本细则即构成对参与方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一、定义

1.1 产能预售:

攀钢集团产能预售,是攀钢集团根据产能计划及总体产销平衡的要求,授权西部物联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gt.jwell56.com”上进行钢铁产品资源预售的行为。

西部物联提前将钢厂的产能以产品订货额度预约的形式通过网上挂牌、明标竞价公开发布,海川钢铁平台会员以缴纳预购保证金方式预约购买,预约成功后获得产能购买额度,生成订货额度协议;订货额度持有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预约登记(即品种、规格、数量的选择、物流方案等的确认),生成预售订单。

额度持有人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订单并完成订单全额货款支付,最终完成订货合同签订、钢厂按合同生产、发货、买方提货、结算等。

1.2 产能预售额度预约发布:

西部物联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根据攀钢集团钢厂产能平衡要求,在预先公布的产能预售额度预约发布期内,通过挂牌交易明标竞价模式发布确定数量的产能预售额度,收取全额货款。交易会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挂牌交易或明标竞价交易进行预约购买产能预售额度。

1.3 挂牌价

挂牌价,是指产能预售额度发布时,额度中产能预售标准品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上的销售价。以产能预售标准品价格作为基价,买方可根据攀钢集团钢厂公布的订货加减价得到所需订货产品价格,经过积微海川钢铁平台测算后显示的价格即最终的订货产品结算价,买方确认:在确认订单时对此价格了解并明晰,不存在价格理解错误的情况;

明标竞价底价,是指产能预售额度发布时,额度中“产能预售标准品”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上公布的明标起买价;明标竞价成交价,是指“产能预售标准品”的竞价成功价格,以该价格作为基价,买方可根据钢厂公布的订货加减价得到所需订货产品价格,经过积微海川钢铁平台测算后显示的价格即最终的产能预售订货产品结算价,买方确认:在确认订单时对此价格了解并明晰,不存在价格理解错误的情况;

1.4发货周期(T为产能预售额度发布当月,D为产能预售额度发布当日)

1.4.1发货周期T0.5:交货周期为20天内。

1.4.2 发货周期T+1 :交货周期20-60天内。

1.4.3 发货周期D+7:交货周期为7日内。

1.4.4 发货周期D+30

1.4.4.1攀钢集团钢铁产品资源基地:成都板材、攀枝花钢钒、西昌钢钒

品种:镀锌(铝锌)、热轧、冷轧

订单生效时间为1-10日(含101700前),发货周期为:下个月的10日前(含);

订单生效时间为11-20日(含201700前),发货周期为:下个月的20日前(含);

订单生效时间为21-31日(含当月最后一天1700前),发货周期为:下个月的最后一天前(含)。

*如订单生效时间遇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则自动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所在的发货周期。

1.4.4 发货周期T+N N>=2:交货周期在2个月以上。

*发货周期计算以钢厂发货确认的时间点为准。

1.5订货额度协议

订货额度协议,是指买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上通过挂牌交易或明标竞价交易向卖方支付款项购买的一定数量、一定品种的攀钢集团钢铁产品的权利凭证。

1.6 保证金

1.6.1 参加明标竞价模式或者产能预售专区挂牌交易的买方须提前在卖方西部物联账户中存入资金,并且缴纳由卖方西部物联设置的保证金。系统将锁定买方应缴纳的保证金数额,买方方才获得下单或者参与投标资格。保证金不足的,无法参与下单或者明标竞价。

1.6.2买方可以同时参与多个订货额度协议的明标竞价,每个订货额度协议对应一个竞价号。参与明标竞价时,对一个竞价号、一家公司只能有一个账号参与竞价。若发现违规操作,积微海川钢铁平台将对其进行追责处罚【处罚方式:积微海川钢铁平台将扣除该笔全额保证金并支付给卖方。】。

1.6.3明标竞价过程中,买方可以随时进行账户充值,未被锁定的金额可由买方自由支配。

锁定金额:即积微海川钢铁平台通知收款银行暂时冻结买方缴纳到卖方账户内的保证金数额。

1.6.4释放保证金及转货款规则:明标竞价结束后,对竞价打包资源失败的买方,将即时释放其保证金。对竞价打包资源成功的买方或者直接在产能预售专区挂牌交易下单的买方,保证金在买方确认订单后转为订单预付款,买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订单剩余货款支付。客户的销售合同发货完成后,系统通过计算合同全款金额与实发货物货款金额的差额,将该笔差额确定为合同超发费用,买方对合同实发货物全部提货完成后,系统将合同超发费用释放。保证金及货款不计息。

保证金释放:即系统将买方在卖方账户内的保证金转为自由款,买方可申请退款或留作购买下期预售产能额度使用。

超发费用释放:即系统将买方在卖方账户内的合同超发费用转为自由款,买方可申请退款或留作购买下期预售产能额度使用。

1.6.5扣除保证金:若买方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产能订货额度预约登记及付款,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则保证金不予释放。积微海川钢铁平台将扣除该笔全额保证金并支付给卖方。

1.7订货额度预约登记

订货额度协议持有者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订货明细信息登记,登记内容包括:牌号、规格、数量,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与合约发布方西部物联生成《积微海川钢铁平台销售订单(产能预售)》并进行确认达成订货目的。

1.8 牌号规格加减价

牌号规格加减价,是指在确定货物明细时,根据攀钢集团提供的价格表在产能预售标准品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加减价,根据攀钢集团提供的牌号规格加减价表算出实际货物结算价。

二、交易规则

2.1产能预售额度预约发布

2.1.1西部物联通过积微海川钢铁平台投放攀钢集团预售资源,预售资源额度预约发布价格分为两种形式:

普通挂牌方式:产能预售额度预约发布时公布价格,挂牌价即最终的产能预售标准品结算价。

打包明标竞价方式: 即产能预售额度预约发布时公布明标竞价底价,买方在此底价基础上加价,竞价结束时出价最高者得,最终明标竞价成功价格即最终产能预售标准品结算价。

2.1.2交易会员在规定发布期内所预约购买的产能预售额度协议订货重量必须满足最小起订量的要求。

2.2 产能预售额度预约登记

2.2.1普通挂牌方式

2.2.1.1持有生效的产能预售额度协议交易会员,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进行预约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牌号、规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信息。根据攀钢集团投放的牌号规格加减价及其他特殊订货要求加减价后确定最终价格,产能预售额度协议转化为产能预售订单。

2.2.1.2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产能预售订单的总金额,产能预售订单生效。

2.2.1.3西部物联根据与买方的产能预售订单销售向攀钢集团发起相应订货要求。同时西部物联根据与买方的产能预售订单与买签订销售合同。

2.2.1.4买方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下单后,必须于该产能预售额度公布预约期内进行预约登记,生成产能预售订单并支付相应订单货款;买方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及付款,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则视同其放弃额度协议,积微海川钢铁平台将扣除全额保证金并支付给卖方。

备注:产能预售订单必须在产能预售额度发布期截止日当日1700前完成付款。

2.2.1.5 热轧T+NN>=2)交货月的结算价为T+N交货月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上T+1模式的月成交平均价。

2.2.2打包明标竞价方式

2.2.2.1交易会员在规定明标竞价时间内,对投放的明标竞价资源可进行多轮明标竞价。

2.2.2.2明标竞价成功后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进行订货额度预约登记,登记内容主要包括:牌号、规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等信息。根据攀钢集团投放的牌号规格加减价及其他特殊订货要求加减价后确定最终价格。

2.2.2.3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支付产能预售订单的总金额,产能预售订单生效。

2.2.2.4西部物联根据与买方的预售订单向攀钢集团发起相应订货要求。同时西部物联根据与买方的产能预售订单与买方签订销售合同。

2.2.2.5买方在积微海川钢铁平台下单后,必须于该产能预售额度公布预约期内进行预约登记,生成产能预售订单并支付相应订单货款;买方未能按规定时间进行预约登记及付款,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则视同其放弃额度协议。

备注:产能预售必须在产能预售额度发布期截止日当日17:00前完成付款

2.3 合同解除与变更

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买方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书面向卖方提出。卖方书面同意的,买方应向卖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变更费或解约费,具体金额按卖方相关规定执行。卖方不回复或不同意的,双方应按原合同执行。卖方提出的合同变更,须经买方同意后方能执行。

2.4 组织生产

攀钢集团根据用户合同组织生产,交付节点以钢厂发货确认的时间点为准。

2.5 合同交割

2.5.1按买方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方式分为入库自提、积微电商代运、积微电商送货上门。自提的货物所有权及风险在买方支付剩余货款且过户或者提货成功后转移;积微电商代运的货物风险及所有权自卖方西部物联委托积微电商将货物交付第一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积微电商送货上门的,风险及货物的所有权自卖方西部物联委托积微电商向买方交付货物时转移。

2.5.2积微电商代运货物:由买方委托积微电商向卖方申请指定钢厂出厂管理部门或其物流代理机构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期、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及收货单位,代为办理货物运输。买方按实际发生的运杂费承付费用。因运输原因导致货物灭损、延迟的,买方自行与运输单位交涉,卖方及积微电商提供必要的协助。货物到站时如出现接卸问题,由买家负责与仓库进行协调,若协调无果的,启动转库程序,所产生的转库费用,由客户承担。

 

2.5.3 交货数量尾差通常为±10%,但货物以盒、卷、盘、张等方式包装的,交货数量尾差为±单盒(卷、盘、张)。合同交货量以钢厂实际交货量为准。实际交货的件重或交货数量超出订单/合同约定范围的货物等,买方有权选择是否接受,如不接受,双方协商后可再做处理。

2.6 付款结算

2.6.1 买方在产能预售额度预约发布时公布的规定期限内,通过积微海川钢铁平台向卖方在线支付产能预售订单全额现金货款卖方与买方签订订货销售合同后订单货款转为合同货款平台暂不支持线下支付、定金合同支付及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2.6.2开票结算

卖方西部物联在交割完成后按合同价格及合同实际发货量与买方开票结算。

2.7包装方式:

买方须以钢厂的推荐包装为基准,确定自身最终所需的包装水平。如果买方最终选定的包装强度低于卖方推荐包装,则后续由于包装问题导致发生的物流质量异议,卖方不负责赔偿相关损失。

2.8 质量异议处理:

买方对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技术标准或技术协议交货的产品发生因化学成分、几何尺寸、表面质量、机械性能、金相组织、产品包装等方面不符合等问题所提出的投诉。化学成份、力学性能等内在质量的验收以质保书为准。

三、其他约定

3.1除有特殊说明,本细则所说的均为日历日,为当日00:00:0023:59:59,且遇节假日不顺延。

3.2 本细则与《卖家交易规则》、《买家交易规则》及其他在本细则实施前发布的平台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以《卖家交易规则》、《买家交易规则》及平台公告为准。

3.3 各方同意:买卖双方的关于产能预售以双方在线录入、在线确认、付款凭证、合同约定、提货凭证等内容为准,积微电商仅仅提供技术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

3.4 本规则于2022年10月24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后于2022年11月03日实施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