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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小白交易规则

一、仓小白定义

仓小白是一种保证金交易方式,可以让买家通过支付履约保证金实现货权锁定,待其下加工单或者提货时再支付相应尾款(含加价费)的一种信用贸易模式。

 

二、仓小白资源

支持仓小白交易的资源仅限海川钢铁交易平台(https://gt.jwell56.com)卖家为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和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公司的非计划现货指定仓库资源(成都达海仓库、云南达海仓库、南充达海仓库)。

 

三、仓小白额度

仓小白额度是海川钢铁交易平台根据买家最近一年在平台的交易频次和交易数量作为主要评分依据,授予买家在一年内有效的赊销额度。

仓小白支持海川钢铁交易平台所有买家会员使用,不同评分买家享受不同的仓小白使用额度。买家评分及额度对应标准如下:

 

当买家评分变化时(每月更新),按照最新的评分调整其额度;若买家使用仓小白,则会获得额外的买家评分加分奖励,若买家有仓小白或海川钢铁平台违约违规情况的,根据违约情况,平台将降低买家评分或者暂停其仓小白额度使用。

 

四、仓小白资源的交易付款

4.1购买

买家可在海川钢铁平台仓小白支持的资源中,选择其需要购买的资源。

4.2支付保证金

4.2.1在买家具有仓小白额度,且额度足够的情况下,可使用仓小白交易,买家使用仓小白交易时需保证已具备电子签章功能。支付保证金成功,订单生效后,买家可以自行打印《工矿产品销售合同(仓小白)》。该合同为合法有效的电子文本合同,并在海川平台中留存,交易双方无需再签订书面合同。若由于买家原因造成无法履行合同,买家将承担违约责任。

4.2.2保证金比例:保证金比例不低于货款总额的20%,支付保证金可使用“海川汇通”余额支付。在无延期的情况下,买家需在下订单当天18点之前付清保证金,否则视为订单违约;平台收取保证金之后,订单生效。

4.3追加保证金

4.3.1自买家支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若行业网站"西南钢铁指数(https://index.jwell56.com)"对应地区”市场“对应大类”行情“对应品种”价格(从附表中选取相应的参考标准)加权平均值跌幅达到5%,买家当期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扣除上述网价加权平均值跌幅后低于20%时,应在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发出的《追加保证金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追加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附表:

 

4.3.2经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买家超出三个工作日支付追加保证金的,除应支付追加保证金外,还需按应追加金额*逾期天数*0.5‰/日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4.3.3追加保证金支付方式:以海川汇通方式支付。

4.4仓小白资源产生的仓储费

自订单生效之日起,仓储费由买家承担。

 

五、仓小白资源的提货及结算

5.1提货:

使用仓小白的订单,从下单当日(T日)起,卖家开始按照一定的费率计算货物加价费(下单当天支付剩余货款,不计算加价费;T+n日支付剩余货款,则按n-1天计算加价费)买家支付剩余货款时(可按单个捆包支付或多个捆包同时支付),需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付款(金额包含:捆包货款金额以及相应的加价费)。支付成功后,货权卖家过户给买家,买家可进行提货或者加工。订单锁定的保证金可根据买家提货金额比例进行释放,释放的保证金可用于当批次货款冲抵。

5.2结算

捆包货款金额以及相应的加价费一并在销售结算金额中体现,并通过海川汇通支付。

5.2.1货款支付期限:自买家订单合同生效之日起到买家实际支付完该合同项下全部货款之日止,该期限不超过60天(含),在此期间加价费按照应付货款金额*0.3‰/日*实际使用天数收取。

5.2.2延期支付:若买家未在60天内付清全部货款,且货款保证金比例扣除本规则4.3.1条约定的价格跌幅后达到20%以上的,买家需在付款期限届满前10天,向海川钢铁平台案提出延期买断其所订货物的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核同意后可以延期,延期期间加价费按照应付货款金额*0.4‰/日*实际延期天数收取,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天。

 

六、仓小白资源的处置

若买家未按照《工矿产品销售合同(仓小白)》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全部货款;或因当期市场价格跌幅触发保证金追加机制,买家未按平台相关要求在约定时间内追加保证金或者提前结清余款的,则视为买家违约,合同终止,同时不予退还保证金,进入处置环节。处置环节启动时,成都积微物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仓小白业务项下需处置的货物进行处置销售,处置款项用于偿还该笔业务对应的剩余货款、仓储费、监管费及其他在处置工程中发生的费用,扣除上述款项的剩余资金结转至买家在海川钢铁平台自由款账户之中。

 

七、其他约定

7.1本规则与《卖家交易规则》、《买家交易规则》及其他在本规则实施前发布的平台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本规则未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以《卖家交易规则》、《买家交易规则》及平台公告为准。

7.2本规则于2022年10月24公示,公示期为10日,公示期满后于2022年11月03日实施生效。